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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櫃起火點在儲藏室 檢追「誰關了消防警報器」

錢櫃陳姓襄理被移送北檢。(記者王冠仁攝)

錢櫃陳姓襄理被移送北檢。(記者王冠仁攝)

2020/04/27 06:06

首次上稿 03:32
更新時間 06:06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檢警追查錢櫃林森店火警原因,昨(26日)警方傳喚錢櫃幹部、工作人員、施工單位共17人漏夜釐清,檢察官也前往中山分局就地入複訊。其中錢櫃的陳姓襄理、張姓副理、承辦電梯增設工程的黃姓承辦人被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檢方諭令他們各以25萬元交保。

起火點在儲藏室

據悉,檢警檢視錢櫃內部監視器後,發現起火點在5樓一處儲藏室,該儲藏室位置與電梯增設工程處有一段距離,檢警因而認為起火主因與電梯增設工程沒有太大關聯。

檢追「誰關了消防警報器」

據了解,陳、張、黃面對偵訊時,大多針對自己的工作項目、職務內容進行陳述,至於關鍵問題「誰關閉消防警報設備」,3人都沒有清楚交代。

警方說,昨天晚間共傳喚17人到案說明,其中6人是錢櫃幹部,2人是施作此次電梯增設工程的2名包商,以及1名工頭與8名工人。

檢警指出,錢櫃林森店的「火警受信總機」位在1樓,各樓層分別有「區域性主機」,可在火警時進行緊急廣播。昨天火警時,1樓總機的訊號與功能一切正常,但各樓層的「區域性主機」被關閉,因此火警時消防警報設備無法正常作用。

包商聲稱,他們此次施作9樓到5樓的無障礙電梯,從2月底就由9樓逐層往下施作,施作範圍內因為有自來水管路,只好將其關閉,但施工期間並沒有關閉其餘消防警報設備。此外,本月24日包商曾針對「火警受信總機」進行維修,維修時關閉,維修完成後開啟且測驗沒有問題。

錢櫃張姓副理被移送北檢。(記者王冠仁攝)

錢櫃張姓副理被移送北檢。(記者王冠仁攝)

錢櫃承辦此次電梯工程的黃姓承辦人被移送北檢。(記者王冠仁攝)

錢櫃承辦此次電梯工程的黃姓承辦人被移送北檢。(記者王冠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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