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篤、篤、篤」,隨著三下響亮的敲門聲,庭警高聲喊出「Court!(開庭!)」所有人應聲站起,身穿紅法袍、戴金假髮的法官從一側入口走進法庭。去年冬天那場歷時18天的審理,他和台下律師的桌上都被上萬頁證據和案例文件覆蓋;今日,他們面前將放著一摞268頁的入罪判詞,以及九份厚度不一的求情文件。這是2019年4月9日,香港「佔中九子」案的裁決日。
初夏已至,空氣潮濕黏熱。清晨7時許,離開庭還有兩個多小時,西九龍裁判法院樓下已有市民等候派籌入場。他們當中,不少是去年底審理過程中,幾乎每日到場的公公婆婆,頭髮花白,步履蹣跚,有的佩戴黃絲帶,有的手持黃傘、黃色橫幅、黃色旗幟。直至8時半,已有過百名市民到場支持,攜「公民抗命」「無畏無懼」等標語,將陸續到達的九子,圍個水洩不通。在場亦有前來示威的反「佔中」團體,人數上相對較少,一度與九子支持者對罵,還有反對者帶來香檳準備慶祝。法院門口,攝影記者們早已在攝影區架好陣勢,長槍短炮就緒。法院四樓,庭外早已擠滿本地及海外記者。所有人屏息以待,等候審判結果。
這無疑是香港歷史上最重要的審判之一。2014年9月26日爆發的「雨傘(佔中)運動」歷時79日,約120萬人參與其中,僅次於1989年聲援八九民運的150萬人全球華人大遊行。雨傘運動締造了數不清的「第一次」:政權移交以來,香港人第一次清晰地以「公民抗命」之名進行抗爭行動、警方第一次對以本地市民為主的示威群眾發射催淚彈、律政司第一次以「公眾妨擾」相關罪名控告集會參與者……
在這場世紀審判中,身處被告席上的這九個人,在一場被認為是去中心化的運動之後,被案件推上了運動負責者的位置。他們得到怎樣的結果,關乎司法體系對「雨傘(佔中)運動」以至公民抗命的看法;法庭對他們所下的定義,攸關香港社會運動的未來,當然,也繫上他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