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博評】梁振英在為自己的政治前途而戰

撰文:關慶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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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明知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的調查結果並沒有約束力,為何還要或明或暗地干預調查?他應知道這樣做會令香港各界反感,為何仍一意孤行?答案只有一個:他介意的不是香港市民的觀感,而是北京對他的看法。他在為自己的政治前途而戰。
關慶寧
早前周浩鼎提交的UGL文件被發現曾被特首辦修改。(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上周宣布退出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宣布,委員經閉門會議決定,不接受行政長官梁振英有關擴大調查範圍的建議。

立法會去年11月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梁振英收受澳洲UGL公司5000萬港元一事。當時已就調查範圍達成了共識。但一些委員針對調查範圍反覆提出各種修訂,形成類似拉布的局面。外界對此頗為不解,現在謎底揭開了,原來是梁振英在發功。身兼委員會副主席的周浩鼎向專責委員會提交建議擴大調查範圍的文件,修改者竟是「特首辦」。梁振英本人亦承認曾修改文件,隨即引來干預立法會運作的質疑。

梁振英明知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的調查結果並沒有約束力,為何還要或明或暗地干預調查?他應知道這樣做會令香港各界反感,為何仍一意孤行?答案只有一個:他介意的不是香港市民的觀感,而是北京對他的看法。他在為自己的政治前途而戰。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2014年10月出席民建聯路向營時聲稱,他已聽說過梁振英收取澳洲UGL公司5000萬港元一事,還說這「不是甚麼新消息」。張更表示,要「支持梁振英,絕不存在要他下台」。此話令人為之一震:現時內地反腐敗搞得如火如荼,若一位省長被舉報,省委書記絕不敢為他打保票。張曉明為何會出此言?難道他真的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但是,按基本法規定,特首的申報對象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為何中聯辦的負責人會首先被告知?

現在回過頭來看,張曉明也許為了穩定局勢。當時正值佔中運動高潮,北京不可能讓梁振英倒下。但這並不說明北京已相信梁清白,事實上,在其後兩年多裏,北京當局一直關注UGL事件的發展,曾不止一次派員赴港了解情況。

去年12月初,律政司長袁國強曾赴北京,當時說是與最高法院交流。幾天後,梁振英就宣布不謀求連任特首。兩件事表面上沒有關聯,但今年3月廉政專員白韞六被傳媒問及UGL事件的調查時曾表示:「涉及特首的調查均會向律政司長袁國強報告,袁國強清楚過我,他會最終給予法律意見。」袁國強上京,會不會是應邀介紹有關UGL事件的調查進展,最終導致中央下決心?

梁振英在今年3月的全國「兩會」上當選全國政協副主席,有人認為,「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身份已成為他的安全罩了。不過,前特首曾蔭權曾透露,中央有關部門曾徵求他意見,問他是否願意到全國政協工作,他以自己正在接受廉政公署調查為由婉拒了。這就說明,北京方面安置卸任特首時不會受未定罪的案件影響,反過來,卸任特首獲安排任全國政協高職,也不意味着北京已認為他完全沒問題。此外,筆者曾詢問過一位熟悉北京對港政策的官員的看法,他沒有正面回答有關UGL的問題,只反問:「你覺得梁特首會願意裸退嗎?」事實上,以梁振英的性格,若不對他作適當安排,難保他不會「衝紅燈」。

這一切,梁振英不會不了解。全國政協明年就要換屆了,未來十個月對他攸關重要。他能否連任政協副主席,並繼續在香港政壇上保持影響力,就看能否過UGL這一關了。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的調查雖然沒有約束力,卻會引發連鎖反應,甚至導至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絕不可以成為一個缺口。

令人不解的是,專責委員會確定的調查範圍,包括梁振英有否按基本法47條規定作出申報,他與UGL公司簽訂的協議與特首身分有沒有利益衝突,有關款項有沒有依照香港法例報稅等,都是些「是非題」,有就有,沒有就沒有。如果梁振英已按基本法和香港法律妥善處理了以上事項,就說明他是清白的。他既然堅稱沒做錯,為何不敢面對這些問題?他一時要求擴大調查範圍,一時又要求專責委員會成員迴避,只能給人以心虛的感覺,既無法證明自己清白,又落得個干涉立法會運作的惡名,何苦呢?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